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信息公开_厅函 教发厅函〔2017〕5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 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教发厅函〔2017〕53号 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: 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新设、更名、变更办学体制、撤销的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。 专此函告。 附件: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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