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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可“叫板”校学生处?
[ 编辑:admin | 时间:2017-02-24 00:05:40 | 浏览:169次 | 来源:晶报 | 作者: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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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可“叫板”校学生处?

二实学生仲裁院首次亮相

   “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拟从16岁下调到14岁是否合适?”“遏制校园暴力,杜绝校园欺凌,主要是靠教育引导,还是法律强制?”“我校学生仲裁院在杜绝校园欺凌的问题方面可以有哪些作为?如遇校园欺凌怎么办?”2月22日下午,在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一楼报告厅,二实仲裁院的20名仲裁员身着黑色法袍,神情严肃地围绕上述问题向全校师生代表及部门领导作了一场名为“拒绝欺凌守护安宁”的报告。据悉,这是仲裁院成立以来,全体成员首次在学校公开亮相。

该校团委书记李雪亮介绍,二实仲裁院目前有仲裁员20人,多是高一和高二的学生,仲裁院设正副院长、正副秘书长各一名,“希望通过仲裁院这样的学生自治平台让学生体验民主生活。”李雪亮说,以前学生违反校纪校规,如何处罚基本由学校说了算,现在仲裁院成立后,学生被赋予裁量权。仲裁院可对校园欺凌行为启动仲裁程序,并依校规给予相应处罚。如学生因违反校纪对校学生处的处罚有异议,学生处作为公诉方,受处罚学生作为被告,可向仲裁院提出申诉并提请仲裁。李雪亮说,未来学校还将在学校培养更多学生小律师,并成立学生律师团,为“被告”提供辩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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